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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十三)大力加强农村中医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把中医药技术服务贯穿到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县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本县域中医医教研的中心和龙头作用,到2010年,使全省乡村医生掌握并运用防治常见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四)发挥中医药在新农合中的作用。中医药在新农合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和明显的优势,凡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中医医院都应列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治疗项目及常用的中药应列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疾病,补偿比例高于同等级医疗机构西医治疗的10%。

  (十五)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将中医医疗机构作为社区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时,要统筹考虑支持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作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及中药。要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从业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针灸、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到2010年,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开展基本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

  五、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十六)加强具有江西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医药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要充分挖掘我省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具有江西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努力研究江西历代名医、流派的学术特点和学术思想,加强具有地方特色诊疗技术和名医、名科的培育及旴江医学的整理研究。重视确有疗效的民间中医(草)药诊疗技术和方法的收集、整理和验证研究。深入研究“樟邦”、“建邦”中药加工炮制技术,加强江西道地药材、特色药材的开发和研究。弘扬江西中医药文化,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中医药文化优势。

  (十七)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各级中医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选择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进行中医药文化重点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行为形象、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为全省中医医院文化建设作示范。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医医院,都要把中医药文化特征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使全省中医医院形成鲜明的中医药文化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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