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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在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各市民宗局,省各宗教团体,各宗教院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科学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坚持“四位一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包括民族宗教工作在内的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报告强调要“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报告明确指出: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等五大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报告在部署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任务时,多处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认识、新观点、新要求、新举措。对照历次党代会的正式文稿,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表述文字最多、份量最重、内容最全、要求最实。因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关系新的历史起点上民族宗教工作的开拓创新。对于动员全省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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