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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8-2010年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对扶贫重点村的产业项目,市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对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由市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扶持。同时,充分调动低收入人口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二、重点扶持区域
  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和扶贫开发的现状,上报商河县为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将原扶持的平阴县洪范池镇、安城乡,长清区双泉乡,历城区仲宫镇高而办事处,章丘市文祖镇、曹范镇、垛庄镇,济阳县仁风镇、孙耿镇、回河镇列为市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将平阴县孔村镇李沟办事处、东阿镇太和办事处、孝直镇东山办事处,长清区万德镇武家庄办事处、马山镇漩庄办事处、张夏镇诗庄办事处、孝里镇马岭办事处,历城区仲宫镇四道沟办事处、西营镇枣林办事处、柳埠镇突泉办事处、彩石镇宅科办事处,章丘市官庄乡闫家峪办事处,济阳县新市乡江店办事处等区域相对集中连片的210个村列为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共涉及1县、10乡(镇)、732个重点村、17.5万户、63.5万人,其中低收入农户7.64万户、26万人,低收入人口占全市低收入人口总数的60.9%。
  三、大力实施产业扶贫
  (一)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档次。继续按照“一乡一业”、“多乡一业”和“一村一品”、“多村一品”、规模化、产业化的思路,重点培育商河大蒜、浅水藕、布艺加工,济阳富硒西瓜,平阴食用菌、鲜食地瓜、优质果品,长清波尔山羊,章丘薄壳核桃、优质小杂粮等10个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建设浅水藕、食用菌、设施林果、大棚菜等设施农业2.7万亩;发展优质鲜食地瓜、小杂粮、脱毒大蒜、中草药等特色种植5.4万亩;发展核桃、板栗、苹果等优质果品基地8万亩;新增奶牛、肉羊、生猪等家畜15万余头,肉鸡、肉鸭、獭兔等家禽300万只。
  (二)加快产业化经营进程,延伸产业链条。继续培育一批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搞好主导产品的加工转化、市场开拓,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3年内培育扶持各类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60家,初步形成大蒜、浅水藕、食用菌等10余个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链条。
  (三)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积极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针对农村贫困家庭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开展订单式、援助式、输出式等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就业,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规划3年内扶贫地区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1.5万人,其中技能扶贫完成3000人;农业科技带头人培训8万人次。对实现培训转移的人员提供一次性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按规定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参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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