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宣传。文物普查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文物普查的意义、目的和主要内容,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普查活动。重视发挥基层业余文物保护组织、业余文物保护员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文物普查的热情。以本次普查为契机,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一次文物保护教育和文物知识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培训。在组织参加省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对基层普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丰富普查知识技能。市文化部门充分发挥市考古研究所、市博物馆的业务骨干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区、高新区普查人员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可以采取小范围试点、以查代训、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先在1个县(市)、区集中开展普查工作,解决普查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普查的时效性、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文物保护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等。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普查人员、文物标本和数据资料的安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制度上确保文物普查的顺利进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严格妥善保管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工作人员随意发布普查成果或新闻线索,确保文物安全。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各县(市)区、高新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定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普查最新消息,重要普查消息由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济南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善鹏 (副市长)
副组长:杜 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邹卫平 (市文化局局长)
李图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大庸 (市文化局副局长、文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