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西(昌)攀(枝花)高速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7年10月23日 川交发[2007]60号)
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攀高速公路黄连关至金沙江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攀西高开司[2007]117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阅办文件(收文[B2007]第02469号)批示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西(昌)攀(枝花)高速公路起于西昌市黄连关,接已建成的泸(沽)黄(连关)高速公路,经德昌、甸沙关、米易、盐边,止于攀枝花,与在建的攀(枝花)田(房)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62.8公里,是国家高速公路路网规划建设项目,也是国家规划建设的西部开发八条干线兰州至磨憨口岸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该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基础[2002]501号文批准建设,交通部交公路发[2002]505号文批准初步设计,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概算总投资为88.95亿元,其中:项目建设资本金为40.9亿元(交通部补助11.58亿元、省自筹29.32亿元),亚洲开发银行贷款3亿美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2亿元、其他贷款1.15亿元,项目业主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符合国务院《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经营性收费公路立项,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