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开展食品加工业整顿。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剖析辖区内食品加工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地域,食品加工业的整治要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打假责任制一并落实,既要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又要坚持整治和服务并重,实施分类指导。要引导名优企业做大做强,督促可规范发展的企业守法经营,限制和淘汰一批小作坊、小企业,促进尽快发展成为区域优势产业。
4、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百千万行动”。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食品和儿童食品为重点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内容有:
第一阶段:查找主要问题。全面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两证一照、质量保证条件、关键加工环节及原料仓库,查找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包装标识等食品制假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关闭曝光一批违法“黑户”。对于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和制假的,要报请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同时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第三阶段:停产整改一批质量保障能力差的企业。一是对已实施无证查处的食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要求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并限期取证。二是对尚未实施无证查处且产品质量可以保证的企业,在未获证之前要由企业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并制定监管措施,确保不出食品安全事故。对不进行整改的坚决不发证并不得恢复生产,同时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间。
(二)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资等专项整治工作
1、深化农资专项打假活动。一是要巩固去年化肥专项整治成果,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磷肥、复混肥,在化肥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严防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现象的反弹。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锁定当地农民投诉农资质量问题多的重点地区,选择一批村庄作为农资质量跟踪点,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对农民使用的化肥、农药进行免费检测,同时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和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经验,现场受理举报申诉,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2、继续严厉打击“地条钢”反弹势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江西省“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对“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断电实施办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的专项联合行动。要将查处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和窝点列入“黑名单”制度,并统一向社会公布,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