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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要特别注意建立和完善破除地方保护和打破区域、行业封锁的制度和做法,以及相关监督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定期检查、分类抽查、日常巡查的机制和方法。要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假冒伪劣产品生产者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认真贯彻《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注重质量信用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完善企业信贷、纳税、合同履约等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定期公布产品质量信息。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企业守信自律。以食品、农资、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快企业主体分类监管和我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组织引导更多企业和产品入网,逐步实现对食品等产品的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工艺等全程电子监管。督导生产企业建立主动召回制度,逐步树立我省企业诚信负责的良好形象。要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诚信文化建设。同时,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和企业守信激励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联合金融、司法等部门依法查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行为。

  五、加强领导,夯实基础,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已成立全省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此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市、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这方面工作。主要负责人要经常过问,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要把加强质量监管工作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结合,与建设创新型陕西和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与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紧密结合,务必把有关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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