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8号),对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设区市级(含市本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具体贯彻方案,对本地区、本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初步意见。要开通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2007年6月底以前,全市基本完成清理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当前,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的行为。要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上见成效;公共服务行业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凡群众急需又有条件解决的合理诉求,限期予以解决;凡发现不正之风苗头,坚决防止蔓延成风;凡出现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把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市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格局,采取分类分步实施,问卷测评,评议成果三级共享的办法,重点开展四个专题评议:一是以切实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重点,在各级各类公立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人民群众满意的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二是以切实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的问题为重点,行政执法系统,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的民主评议活动;三是以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问题为重点,在行政综合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的民主评议活动;四是以切实解决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为重点,在电力、电信、旅游、金融、民航、铁路等公共服务行业,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活动。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尽快开辟“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逐步整合资源,实现多种媒体的互动。
(六)继续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