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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强化社区(郊区)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积极推动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应用,促进中医药服务与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的有机结合,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的比例达到100%。进一步加强三级、二级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对口支援合作以及双向转诊工作,积极为社区(郊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提供人员、技术支持。
  推进社区(郊区)中医药服务示范与达标建设工作。巩固全国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县)以及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中医药服务达标等建设成果,并继续深化建设和推进。创建2个全国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33个上海市中医药服务社区示范点。开展社区(郊区)中医药服务达标建设工作,到2010年实现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基本规范达标。
  推广社区(郊区)中医药诊疗适宜技术。总结首批上海市社区(郊区)中医药诊疗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经验,继续组织中医药诊疗适宜技术的筛选、整理与推广应用。力争在全市所有社区(郊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10项以上疗效确切、安全方便、技术含量较高的中医药诊疗适宜技术。针对社区常见病症、慢性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验方)应用100例培训推广应用,力争做到全市社区(郊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加快培养社区(郊区)中医药人才。建立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人才培养基地,实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养计划,培养200名中医全科医师,并加强社区全科医师的中医培训。开展社区(郊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全员培训,培养200名社区(郊区)中医临床技术骨干。组织实施乡村医生的中医大专学历教育。
  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
  加大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力度。以三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建设好二所全国中医急诊基地,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科或传染科建设、临床医生急诊急救技术培训,建立一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防治的特色和作用。
  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对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加强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组织协作攻关,形成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相结合的有效措施。
  推进和完善中医药防治感染性疾病临床基地建设。加快国家级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的建设,加强中医药防治乙肝、丙肝和艾滋病等感染性疾病的研究工作,建设成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临床医疗基地、人才培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基地。
  完善和巩固中医药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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