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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卫生保健中的作用,坚持继承和创新协调推进,坚持中医、中西医结合统筹发展,坚持中医中药紧密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举,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科教兴中医战略、人才强中医战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发展目标
 
 到2010年,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覆盖城市乡镇、中医药特色突出、服务功能基本完善、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上海特点的中医药继承和创新框架体系,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具体目标: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医医疗资源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充分利用,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中医药服务“简、便、验、廉”的可及性不断强化。充分发挥中医中药在治“未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中的积极作用。中医医疗机构应用中医药诊疗手段的实效性和规范性显著提高,中医药治疗率门诊大于85%、病房大于50%。
  --提高中医药继承和创新能力。积极创建全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一批重点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以及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力争在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特色诊疗技术和中药新药研发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古籍文献整理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提高中医药学科和人才队伍的竞争力。建设一批研究方向稳定、学术水平较高、队伍结构合理、管理方法先进的重点中医学科及专科,培养一批中医学科带头人、中西医结合专家以及紧缺专科优秀人才,成为国内培养集聚中医、中西医结合优秀人才的重要高地。
  --提高中医药行业管理能力和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开展中医医疗质量和管理评价工作。规范社区(郊区)中医药服务,建立2个以上全国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基本规范达标。进一步完善和推行综合性医院示范中医科、达标中医科建设,加强中医药专项督查工作。
  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郊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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