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工作加快步伐
组织评审增补第二批20名“上海市名中医”,启动23个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项目。一批学术特色突出、临床优势明显的中医重点学科及专科初步建成。中医药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继续教育不断拓展和完善,一批中青年优秀中医人才通过各级人才培养计划提高了专业素质。组织实施了一批中医药防治肿瘤、糖尿病足、蛇咬伤、骨伤科、妇科等疾病的科研项目,一批中医药文献得到挖掘整理,中药新药研制开发、中医药科技成果转让取得新的进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加活跃。
4、中医药行业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成立上海市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中医药科技服务中心,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准入管理和对中医医疗质量、科研项目的管理。完成21个综合性医院示范中医科建设,开展13个综合性医院达标中医科建设。开展33个中医药服务社区(郊区)示范点项目建设。修订并全面推广应用《上海市中医病证诊疗常规》、《上海市中医病证护理常规》,制定并实施《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管理基本规范》。开展中医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研究106项,其中54项通过验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人口结构、生活方式、疾病谱等改变,对中医药服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现代医学技术迅猛发展,中医药一些原有的优势领域受到严峻挑战。“入世”后对外交流扩大,中医药面临国际化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新的考验。
中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需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一些体制性、结构性问题没有解决,在政策和措施上对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的有效支撑和引导不够,中医药服务劳动和技术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不同区域的中医药工作开展不平衡。
中医药特色优势继承不够、创新不足。保护、抢救老中医药专家技术专长的工作急需加强。中医学术流派和特色技术的继承创新出现了停滞现象。中医药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没有很好地把握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在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方面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医药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和布局尚不合理。社区和郊区中医药服务网络不够健全,中医药优势和作用还没有很好发挥。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服务质量有待加强,中医药治疗率、临床疗效急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监管有待改进。
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