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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扎扎实实办实事。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激励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和收入较高地区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收入较低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6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000例,为各类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200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将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
  2、加强防盲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和社会资金,组织就近就地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形成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组织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巩固和完善聋儿康复语训机构建设。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聋儿康复工作,对贫困聋儿实施康复救助,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与早期干预。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并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通过遏制精神疾病患病率、致残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组织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和麻风畸残患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帮助贫困肢残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网络建设,为各类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咨询、介绍和供应服务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实施普及型假肢下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救助。
  7、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及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结合 “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防治麻风病日”等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减少和控制残疾的发生。
  (二)教育
  任务指标
  --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和教育工作规划。大力推进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模式,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努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市特教学校在完善听力普通高中的基础上,试办视力残疾人高中,进一步促进残疾学生能进入高等院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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