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试点意见》和《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生态环境破坏少、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推进煤炭工业的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不欠新帐,渐还旧帐”的原则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以煤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形式,建立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补偿长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控制煤炭生产中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并逐步解决已有生态环境问题,把煤炭企业建设成煤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
分清轻、重、缓、急和优先顺序,逐步对矿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3)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统一
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考虑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因素,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3、方案编制时限
为与“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相衔接,方案以2006年为基准年,近期2007~2009年,中期2010~2011年,五年为一个方案实施期。五年实施期完后,另行制定下一个五年实施的方案。
二、方案编制工作程序
1、确定任务
由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2、现状调查、收集资料
结合企业发展规划或计划,了解企业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及趋势,与周边小煤矿的关系及煤炭资源整合情况;收集矿区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资料,详细分析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破坏状况,主要包括“三废”排放及其对环境的污染情况,矿区土壤污染及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生产功能下降情况;矸石占地、自燃及其环境污染情况;煤炭开采地下水污染、破坏及水土流失现状,采煤引起的人畜饮水困难及采煤对森林资源、湿地及物种资源的破坏情况等;采煤引起的其它环境等问题。
3、确定技术路线,编制方案大纲
大纲主要内容及参考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有关内容)如下:
1 总论
1.1 任务由来
1.2 编制依据
1.3 指导思想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