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位置、实施期限,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包括分年度建设内容),建设目的及预期应达到的效果 ,责任单位。附重点建设项目表。
(6)规划实施效益分析与评价
明确投资经费估算;对经费来源进行分析 。
对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分析。
(7)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提出实现规划目标的组织、政策、技术、管理等措施,明确经费筹措渠道。
2、规划附图
(1)规划附图的组成
① 煤田分布及生态环境现状图
图中应注明包括规划区地理位置、规划区范围、主要道路、主要水系、河流与湖泊、土地利用、绿化、水土流失情况等信息。同时,该图应反映规划区环境质量现状。山区或地形复杂的地区,还应反映地形特点。
②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图
图中应包括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主要信息。
③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效果图
编制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效果图,并标示各项工程治理效果的有关数据。
规划图的比例尺一般应为1/10000~1/50000。
附件2:
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是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保障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序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指导和规范各煤炭企业方案编制工作,省环保局制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适用于山西省境内从事煤炭及其它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企业,《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一、总则
1、编制依据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
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及相关行业规划
其它有关文件(包括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等)
2、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指导思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