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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建设行业农民工引导性培训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我省建设行业农民工引导性培训的通知
(湘建办〔2006〕6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建工局,各省级建筑劳务基地县,长沙县,省建工集团、二十三冶、中建五局:

  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建筑领域转移,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筑劳务经济发展,根据我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关于普通工人必须参加引导性培训、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上岗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建设行业进一步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目的

  引导性培训的对象为初入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及各地拟转移输出从事建筑劳务的农民工。通过引导性培训,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维权知识,掌握建筑安全生产和城市生活常识,提高劳动者的从业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城市生活能力,按“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实现农民工向建筑业的有效转移。

  二、培训内容与时间

  引导性培训内容为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建筑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建筑业主要从业工种的基本操作常识、城市生活常识、疾病预防知识等。培训时间为3-5天。培训教材暂为建设部《建筑农民工转移知识读本》和国家阳光工程办《农民进城就业100问》。

  三、培训组织与实施

  引导性培训按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原则,由具备条件的建筑企业或建筑劳务公司具体实施,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送教下乡或送教到工地等方式进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引导性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培训质量的检查监督,确保引导性培训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四、培训证书及颁发

  经引导性培训合格的农民工,免费颁发由省建设厅印制的《湖南省建设行业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合格证》,作为我省建设行业农民工接受引导性培训的证明。该证是建筑市场准入和农民工建筑劳务输出的有效证件。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各省级建筑劳务基地县、长沙县将《湖南省建设行业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合格证领取申报表》(附件1)、《湖南省建设行业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合格证发放名册》(附件2)报我厅后,领取证书。证书由培训单位验印,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经引导性培训合格的农民工,标志着掌握了进入建筑工地入门的基本知识,可从事简单的建筑劳务普工作业。农民工要掌握一定的技能,获得一技之长,还应按国家职业标准和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通过鉴定,领取《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后,才具有从事相应工种和等级生产操作的岗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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