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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陈绍康副局长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四)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明年的监测任务
  今年是我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化、规范化的第一年,从今年监测工作的完成情况来看,总体上完成是好的,但也有相当部分单位的完成情况不尽如人意,在总结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各监测单位应当认真总结,查找自己的不足,拿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做好2007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市农业局将按照“年初部署、日常检查、年底评比”的工作方法对各监测单位进行监督,切实保证监测工作的圆满完成。
  根据法律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企业产品负责制,我们要切实贯彻这个原则,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认真制定监测计划。目前,我市的农产品监测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例行监测,主要是市本级对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定期的规定项目的监测和质量评价,发现问题提出建设和措施;二是日常监测,主要是各区、各监测点按市的要求对本辖区或管理场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测和质量管理;三是专项监测,主要是本市对某种农产品或某些项目质量安全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监测摸查、提出质量安全的预警;四是配合监测,主要是配合上级部门或有关执法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样和检测。各区(县级市)农业部门、各企业(基地)应根据上级下达的监测计划和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制定本区域或本企业的监测计划。监测计划既要包含上级下达的任务,又要具有自主工作内容,充分体现属地管理责任制和企业产品负责制的原则,变被动执行为主动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形成制度化。
  要重点突出生产基地、生产环节的监测力度,在计划上、内容、对象上、范围上、数量上、时间上集中体现生产环节的检测。在监测工作中应注意做好配合工作,要认真配合好农业部等上级部门对本辖区或本企业的监督抽查工作。要认真配合好行政执法部门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工作,从技术角度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强与当地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
  需说明一个问题,市财政将根据市下达的监测工作量给予各监测单位一定的监测补助经费,但这并不能完全满足各监测单位的实际业务需要。区(县级市)、企业(基地)应根据各自的监测计划,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监测单位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投入,以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执行。
  (五)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年度考评工作制度,建立监测机构工作激励机制。年初有计划、日常有监督、年终有考核,不断完善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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