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重大战略问题,核心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日益成为农产品抢占市场制高点,有效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农业是支撑点,农民增收是落脚点,质量安全是关键点。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必将依法强化农产品的治理和全程监控,进一步强化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推广和普及农业标准化和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结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第三、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和可靠保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菜、果、肉、蛋、奶、茶等农产品是群众生活每天都离不开的食物和各类食品加工的主要原料,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已成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和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富裕,社会各界对产品的质量状况就越关注。全面实施法律,依法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为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可靠的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根本宗旨。农业部门是这部法律的实施主体,其它部门配合,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不能只管生产不管质量。
第四、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根本要求。农业是治国安天下的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国泰民安的基石。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农产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检验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无法可依的状况,它必将有效促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农业部门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有效解决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等一系列问题,进而规范农产品产销秩序,切实保障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