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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2、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每个市州随机抽查3个,市州所辖的一个县(市)抽查2个。检查施工总承包和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三类人员执证情况;查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现场作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情况;查看建设单位分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查询工程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情况;查询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情况。

  3、听取受检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相应检查内容的书面情况汇报,查看落实相关文件的有关资料,并根据整体检查情况,反馈意见。

  三、检查组织和安排

  1、组成三个督查组:

  第一组:彭国安 龚华勇 庄助明万绍湘

  检查市、州:长沙、株洲、湘潭、岳阳

  第二组:孔长明 殷雄 陈明才

  检查市、州:益阳、常德、自治州、张家界、怀化

  第三组:田明革 欧阳建军 李新浪

  检查市、州:衡阳、娄底、邵阳、永州、郴州

  检查时间:2006年4月6日至2006年4月16日

  四、其他要求

  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立即开展以本《通知》检查内容为主的自查工作。2006年4月4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总结书面材料报送我厅建管处。(传真:0731-2213043)

  此次检查情况将在全省通报。对存在失职、渎职、监管缺位、监管不力的监管责任主体单位,将按照《警示制度》,给予红(黄)牌警示,并追究监督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将分别按规定下发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收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书的行政处罚;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仍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依规按程序吊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追究相应监管主体和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存在不良行为的,将按照《公示制度》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附件:执法建议书

湖南省建设厅

湖南省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执法建议书

执法建议书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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