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系统房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系统房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豫建住房〔2007〕27号)


各市、县(市)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支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系统房产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县建设、规划、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本着“服务改革,特事特办”的原则,全力配合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系统房产登记发证工作,为进行股份制改革提供产权保障。
  二、在收取确权费用方面给予优惠。对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股份制改革中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请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三、主动服务,简化程序。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农业银行联系,由房管部门牵头,建设、规划部门参与,于6月15日前到农业银行现场办公,协调处理规划、建设、产权发证中的问题。
  各地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过程工作中,要尽量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限。对必经的公告程序,要缩短公告时间。
  对历史原因导致的房屋所有权名称、界限、面积等发生变化的,凡房屋所有权权属明确的,要简化手续,明确办证时限。
  对房屋所有权明晰而因历史原因造成手续、资料不全的,如有相应的土地使用、立项批件、规划部门认可在规划红线总图范围内的确认书,可由申请办证单位出具具结保证书后,经公告无异议,予以确权发证。
  对农业银行自建房屋并长期使用且界限、四临清楚,但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的房产,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在土地手续完备的基础上协助完善有关规划、建设手续,在补办许可证时不再予以处罚。
  对以上房产加大办证力度,力争6月底前产权发证率达70%以上;对资产仍不明晰的应积极配合,待产权明晰后尽快办理,力争2007年7月30日前完成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系统房产登记发证工作。
  四、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系统房产登记发证工作中房产测绘、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的管理,因确权发证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必要时可在全省内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集中力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