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豫建建〔2007〕77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县(市)建委(局):
按照
建设部《关于开展200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2007〕14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河南省总工会、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监管政法〔2007〕116号)的要求,现就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以实现中原崛起和构建和谐中原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和“攻坚年”这条主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实现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大好局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7年6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0日。
三、组织领导
为组织、领导和协调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厅成立河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对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
四、活动形式
全省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省厅统一领导,各市、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活动内容
1.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和特点,选择适当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活动,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各机关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