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海关:研究建立在口岸现场打击跨境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体系,加强对进出口贸易过程中的货币、存折、有价证券以及金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查验,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密切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制定信息共享与合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工作。
淄博银监分局:协助市人民银行研究全市银行业的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研究制定全市银行业反洗钱监管措施,对全市银行业执行反洗钱规定实施监管。
市邮政局:协助市人民银行和淄博银监分局研究制定对邮政储蓄业务的反洗钱政策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研究、加强对邮政汇款体系执行反洗钱规定情况实施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负责对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制度;监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汇总、筛选和分析金融机构报告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和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反洗钱工作;参与研究本外币统一的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标准。
武警淄博市支队: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押解犯罪嫌疑人。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是:掌握各区县、高新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洗钱工作情况,加强对洗钱活动方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就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负责筹备联席会议的召开,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统一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反洗钱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
组织做好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会议议题,经联席会议负责人批准或全体联络员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召开。每次全体会议后,应就会议主要内容形成纪要,分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联席会议负责人批准,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上级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