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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建人教(2007)21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中央统战部、建设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7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保证我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顺利开展,现将《河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河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1.河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2.河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台帐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以下简称温暖工程)管理,规范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中央统战部、建设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7号)、《河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项目任务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 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行统战部门牵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机构组织具体培训,农民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 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实行项目责任人制度、项目督导制度、公示制度、培训就业登记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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