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督导各市、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的查处情况;
(二)各地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进口宠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等产品的整治情况及禁用添加物查处情况;
(三)各市为实现市级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的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主要方式:
(一)听取市、县两级关于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整体情况的汇报;
(二)实地检查2个县的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2-3个,8家农药生产经营企业;
(三)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2)。
四、督查组组成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共分6个组,厅领导带队,抽调农业厅有关处、室、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和各市农业局分管局长参加,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督查(督查组人员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自2007年11月9日开始,11月12日结束。
六、有关要求
(一)开展此次督查行动,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督查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查深、查细、查实,避免走过场;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并于11月13日汇报并提交督查报告。
(三)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督查工作;认真准备整治汇报材料,做到有情况、有数字、有分析、有典型。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