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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臧忠生厅长在全省劳动用工和民企进社保专项执法督查活动部署动员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劳动用工和民企进社保专项执法督查顺利完成。

  全省劳动用工和民企进社保专项执法督查是今年劳动保障重点工作之一,关系到劳动用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建设,关系到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关系到劳动保障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关系到稳定就业年活动的顺利实施,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十分重大,对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执法督查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这次专项督查活动的有关情况,争取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特别是软环境治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支持。各地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执法督查工作。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夯实基础,建立健全企业劳动用工、保险等信息资料库。近年来,我省企业劳动用工、保险等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尤其是一些县市基础资料不清,制约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各地要通过这次专项督查活动,实现“六清”:各类用人单位底数清、用工数量底数清、灵活就业人数清、农民工人数清、录用备案情况清、各类用工参保情况清。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用工、保险等信息资料库,保存各类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实现基础信息的动态管理。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失业登记就业登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民企进社保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深入街道社区、职介中心和企业,举办现场咨询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意识,为实施劳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其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等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组织社会法律咨询活动,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争取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对专项执法督查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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