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7年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7年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劳社就字[2007]126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团委:

  现将《吉林省2007年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2007年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
工程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66号)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07年度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为主要任务,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对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服务,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系列活动,重点帮助万名以上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各级教育部门有针对性的选择一批高校,省、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一批职业指导人员,在这批院校学生毕业前进行就业形势、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求职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

  (二)组织对毕业后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对返乡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摸底排查,了解所学专业和就业意向等基本信息,对其中拟在本省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建档立卡,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免费就业服务,帮助其分析求职需求,制订求职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三)加强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专项就业服务。教育部门将拟在本省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数量、专业、就业意向等基本信息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省、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泛收集省内外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与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平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免费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推进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教育部门、人事部门联合开展就业信息发布、举办网络招聘活动等活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