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穗经贸〔2007〕25号)
各有关行业协会、旧货经营企业、废旧物品回收企业:
根据国家六部局《
关于印发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公治[2007]67号),和省经贸委《关于做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7]271号)要求,为推动我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市旧货行业及废旧物品回收行业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国家六部局联合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旧货行业协会和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共同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
二、要加强旧自行车流通管理
要加强对旧货市场内旧自行车经营者及废旧物品回收经营者的管理,要制定推行购、销台账制度,对旧自行车销售者、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及车辆编码等信息进行登记,总结推广加强旧自行车交易管理的经验和方法;旧货流通、废旧物品回收企业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销赃窝赃,发现可疑及来路不明自行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行业协会要发挥中介组织功能,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旧货、废旧物品回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信息报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