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二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巡检情况的通报
(豫建建〔2007〕102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建委(局):
根据《河南省建筑安全巡检办法》,省建设厅组成巡查组于2007年5月23日至5月30日、2007年6月14日至6月18日分别对南阳、平顶山、洛阳、三门峡4个省辖市的建筑企业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巡检,现将巡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共巡检4个市,抽查12家建筑施工企业(其中特级企业1家、一级企业3家、二级企业7家、三级企业1家),在建工程项目19个,建筑面积184564.16平方米,查处安全问题和隐患155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2份,不良行为告知书4份。要求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反馈,并委托当地建设安全监督部门监督落实。
二、受检市建委安全监督执法情况
4个省辖市建委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南阳市建委年初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工作范围和职责,制定了《南阳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并由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牵头,建立建筑安全行业专家库,按《办法》规定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进行专家评审,并监督现场实施。继续坚持“两场联动”、“五个挂钩”,严格市场准入,有效地调动了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顶山市建委年初与各县区建设局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目标书,定期考核,奖惩挂钩。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集和评分标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理顺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将开发区、高教园区、城乡结合部的建筑工程作为监管重点。为提高农明工的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市安全站免费向全市建筑工地农民工印发了《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小图册》。三门峡市建委严格安全措施备案审核,制定了《三门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规定》,明确了安全报监、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价要求,并把日常监督和定期大检查与安全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结合起来,有效地促进了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洛阳市建委今年加大了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项目进行了处罚,涉及施工企业37家、监理企业3家、罚金23.2万元,暂扣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人。建立了《安全生产半月报》制度,并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契机,强化施工现场监管,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标准化迈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有了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