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卫发〔2007〕171号)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今年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调卫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是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落实今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处室要本着实际工作需要和培养锻炼卫生管理人才的原则,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调查摸底,选准选好上挂下派对象,及时推出岗位,切实做好上挂下派的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各处室于11月30日前,将《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需求计划申报表》报市卫生局政治处。
联系人:曹继承,联系电话:87363799,传真:87363579
附件: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央《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波市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决定在市卫生系统中开展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锻炼、服务基层和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通过上挂下派,对年青干部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双向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年青干部的成长步伐,为“卫生强市”提供人才保障。
二、范围、时限、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主要在宁波市卫生局机关与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局对口帮扶点和共建点中实施。我局与上级有关部门或与各县(市)、区卫生局需互派管理干部锻炼的,也可协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