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谈话。考核组选择有代表性并了解情况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以核实领导班子和其成员的工作实绩。
3、机关各处室领导岗位目标考核步骤
召开述职大会。由市人防考核领导组组织。各部门领导按照岗位职责目标,结合年底公务员考核进行述职。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一般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
民主评议。结合公务员考评,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采用无记名填写《民意测验表》的方式进行。
征求意见。由市人防办考核领导组向下级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征求意见,以评价各部门领导的工作实绩和对基层指导、服务的满意程度。
4、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考核
按照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本处室述职,结合公务员年度量化考核进行。
七、评价
评价以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为基础,运用考核过程中核准的各种材料、数据,以主要工作为重点,对各单位或个人的工作实绩进行科学、公正、全面、准确的评价。具体评价等次和办法如下:
1、评价办法
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采用100分制评价。为保证评价等次的客观、公正、具有可比性,县(市)、区人防办和企事业单位人防办为一个评定范围;市人防直属单位为一个评定范围;机关各处室为一个评定范围。分别评出优秀、先进、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比例不超过20%。考核办根据评价情况,写出考核材料、内容包括目标完成情况,民意测验情况以及评价意见、不足与建议等。
2、分数构成及计分办法
(1)县(市)、区、西山煤电、太钢、太铁、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
计算公式为:
总得分=目标任务×80%+获奖情况×5%+考核组意见×5%+办领导评价×10%
(2)直属单位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
计算公式为:
总得分=目标任务×70%+民主测评×10%+获奖情况×5%+考核组意见×5%+办领导评价×10%
(3)弹性指标由考核组集体研究评分。由于项目条件不成熟或因资金不到位需要调整的项目,经会议研究、书面批准后,不列入考核范围,由此而造成的基分减少,按其它项目实得分比例乘以该项目基分将减少的基分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