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研究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平安建设和信访等工作;
8.研究其他必须经厅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经党组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按照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厅党组民主生活会。
(二)全厅职工和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大会
由厅长或受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和主持,全厅干部职工和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建设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2.宣布厅党组重大工作决定,部署重要工作;
3.总结全年或阶段性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各业务口全省性会议
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建设口主管委(局)主任(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上一年的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新一年的工作。
以我厅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专业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上级各种专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部署本业务口工作。
(四)上级交办的会议
省委、省政府、建设部交我厅承办的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会同承办处(室)负责。
(五)新闻发布会
厅新闻发布会由处(室)根据需要提出意见,由厅办公室报厅长或其他厅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请厅领导围绕发布议题介绍有关情况。会务由主办处(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公文的起草和签发
1.把握好政策。所起草的公文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现行政策相违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以适当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2.把握好内容和格式。文字表述要言简意赅,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制定措施要切实可行。公文的各组成部分都要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做到规范、统一,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
3.标注主题词。主办处(室)有关人员在起草公文时,要根据公文内容认真标注主题词,由厅办公室在公文审核时把关。
4.把握好程序。各处(室)在签发公文时,要经过处(室)领导把关、办公室核稿、厅领导审签的程序,非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不得程序倒置。对于我厅上报建设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公文及其他重要事项,或下发全省涉及全厅性工作的公文,经分管副厅长审核后,由厅长签发。
对于需要我厅报送省政府备案审查的行政决定和命令,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二)公文的运转
1.归口办理。各类公文应统一由厅办公室负责接收、运转,各处(室)收到省委、省政府、建设部等上级机关或其他方面寄送的公文,以及各类征求意见稿等,应统一交由办公室处理。
2.提高效率。各处(室)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运转速度,急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完,不得延误。
3.规范传送。处(室)之间不得横向传送公文,本处(室)办完公文后,应及时将公文送交厅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公文的横向传送。
(三)公文的管理
1.专人专管。各处(室)要明确1人具体负责公文的收取、登记、内部运转、统一归还等工作,促进公文要求事项的落实,避免造成工作失误。
2.严格保密。阅看公文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带有密级的公文不得复印、摘抄,并确保当天阅看,当天归还。
3.注意存档。各处(室)印发的各类公文,在用印后除正常存档的以外,还要在机要室另外留存2份。
三、信息工作制度
(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提供信息的主要内容为:
1.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建设部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2.本行业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情况;
3.行业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新问题以及重大举措;
4.外省市建设工作的经验及作法;
5.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政策性的问题。
(二)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提供的信息要符合下列要求:
1.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必须认真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