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业企业月度快速调查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2006 〕13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设部统一部署,我省自2004年开始试行《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快速调查制度》)。《快速调查制度》试行两年多来,全省建筑业企业报送率已达到75%,总体情况良好。目前达到100%报送率的市州有衡阳市、岳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娄底市、怀化市、自治州;达到100%的省属企业有湖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二十三冶嘉银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湖南黄花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龙架施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湖南省地建集团基础工程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湖南省第五工程公司等共三十多家单位。
快速调查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有个别地区及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有些地区和单位工作松懈致使报送率下降,甚至有个别企业没有上报过报表,影响了我省对建设部的上报及掌握建设经济运行分析所必需数据的完整性。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组织落实好建筑业企业的调查与报表填报,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试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建综函[2005]260号)、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5年及2006年定期建筑业、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基地统计报表的通知》(湘建办[2005]164号)要求,各市州所属企业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其它企业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督报、省建设厅审核。
二、依照
统计法有关规定,《快速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组织落实好所属建筑业企业的调查与报表填报工作,确保按时上报。如有拒报、虚报行为者,应责成主管部门直接对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员追究失职责任。自今年8月起,我厅将定期在湖南建设网、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示各市州报送率及未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