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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医疗保障水平。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对完善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积极参与多层次的养老、医疗体系建设。按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逐步解决退休老职工基本养老金过低的问题。认真执行好经济实用房政策,抓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继续做好救灾救济和优抚安置工作。重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老年人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到2010年,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万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9.5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3.5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万人以上,全州火葬率达到15%以上。

第三节 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把政府职能由“无所不能”转向“有限领域”,解决“错位”问题;由“过度干预”(越位)转向“适度干预”(定位);由“公共服务”的“缺少干预”(缺位)转向“加强干预”(到位),使政府真正承担起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合理界定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职能边界,明确其职责范围,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的现象。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把财力、物力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倾斜,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上,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社会管理机制。大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政府的公信力及公共服务能力。
  二、提高公共危机的预防、应急和处理能力
  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管理和应急体系,确立政府在防范和控制社会风险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政府统一协调,整合公共危机预防和应急资源,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分类,建立统分结合、职责明确、功能齐全、灵敏高效的预防和应急机制。加强灾情监测系统、信息获取和评估能力建设。加强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加救援技术和装备的投入,加强公共危机救援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紧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起严密、快捷、高效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全州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危机的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事故,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防洪减灾、地震预测预报和应急、气象预报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行业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第四节 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州有机统一起来,广泛发扬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巩固和发展更加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社会各界、各阶层为彝州发展献计出力。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坚持依法治州,为构建和谐楚雄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坚持和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州进程。认真制定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成员的法律素质。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要有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按司法为民的要求,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注意防止和纠正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民工工资发放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和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打好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人民战争,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
  加强廉政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审计、监察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问责制。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严肃查处违纪违法的大案要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及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和州委、州人民政府有关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突出改善民族地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城镇基础设施和扶贫等重点,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规划。大力争取和实施贫困县、贫困民族乡和民族聚集乡扶贫开发项目,加大以工代赈、安居温饱、易地搬迁等工作力度,加大民族地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解决好民族贫困地区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就学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重视和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妥善处理涉及宗教信仰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做好2008年庆祝建州50周年10个公益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增光添彩。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认真贯彻以德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围绕建设和谐文明彝州的总体目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与知识经济发展趋势相统一的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体系;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环境发展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促进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州各族群众的文明素质,提升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彝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突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紧扣四条经济带,着力实施全州“五线文明示范带”建设工程,推进“生态楚雄”、“平安楚雄”、“和谐楚雄”、“诚信楚雄”建设。把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在五年中每个县市建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继续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事业建设,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五章 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第一节 实施十大重点工程的总体要求



  “十一五”期间,固定资产投资仍然是拉动我州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继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力度,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支撑条件。围绕我州“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必须着眼于为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供更加完善的基础条件,着眼于为构建“和谐楚雄”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加强农业、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重视解决社会事业发展的“短腿”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规划提出10个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总投资640亿元。要通过建立重点项目培育、多元化融资、运作管理三个机制和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以赴实施好各项重点工程。

第二节 实施十大重点工程的主要任务

  一、农业强基快富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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