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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漯政[2007]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快速增加我市知识产权总量,扶持和保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创新型漯河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的决定》(豫发〔2006〕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意见》(豫政〔2002〕4号)和《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漯河的决定》(漯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意义。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法律制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建设创新型漯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全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
  (二)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近年来,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专利申请大幅增加,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植物新品种选育等相关知识产权得到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但总体上看,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薄弱,知识产权数量少且质量低,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不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建设创新型漯河的要求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还不相适应。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是重要战略资源的观念,切实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与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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