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淮府[2007]4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的民政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着眼于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总体思路。“十一五”时期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和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形成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新格局,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民政事业发展水平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目标任务。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使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的新淮南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努力开创我市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切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构建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
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淮府[2006]51号),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着力构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网络,逐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特困救助、临时救济、医疗救助为重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