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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一、评级指导原则

  淮南市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指导原则是:评级工作依据“行政推动,市场运作,授信挂钩,双轨运行”的原则,做到全市统一管理措施、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操作程序、统一质量控制、统一结果定义、统一结果发布,达到逐步培育信用市场,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防范信贷风险机制,推动“信用淮南”建设。

  二、评级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级工作顺利开展,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负责组建淮南市借款企业评级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行长任组长,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分管行长、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和各金融机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借款企业资信评级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对资信评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对评级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并牵头成立资信评级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市级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或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管理全市资信评级工作。

  三、评级机构选定和考核

  经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审查认定合格的评级机构可以参加淮南市借款企业资信评级工作。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举办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双方资信评级业务合作推介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双向选择,确定评级业务合作对象。建立资信评级机构工作质量考核机制,由资信评级专家委员会半年一次对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实行考核评定,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为最后一名的,应退出淮南市评级市场。

  四、评级对象确定

  借款企业选择标准:

  (一)已办理贷款卡的企业;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其它企业;

  (三)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评级的企业。

  五、评级结果的运用

  评级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外部评级结果作为授信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内部评级结合使用,在信贷审批手续、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浮动等方面对获得较高资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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