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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意见
(豫建住房〔2007〕51号)


各省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扩权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培育、规范我省房屋租赁市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机制
  房屋租赁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影响着房屋租赁管理的深度。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重视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房屋租赁管理机构除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外,还应切实承担起房屋租赁政策宣传,房屋租赁稽查、安全排查、租赁纠纷调处和违章租赁行为的查处责任。
  二、加大力度,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制度,是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意义,宣传登记备案管理对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提高租赁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要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有关信息采集工作,将提高房屋登记备案率、扩大租赁管理覆盖面尤其是住宅登记备案率、管理覆盖面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严格审核登记要件,逐步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如实详细地记录房屋和承租人的有关信息,为建立房屋租赁信息化管理系统打好基础。
  三、转变观念,推行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
  推行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化是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行风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推行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以转变观念、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和提升形象为中心,进一步健全机构、理顺工作模式、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从机构、人员、制度、信息化、行风等方面狠下工夫,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使我省房屋租赁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工作面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显著提高,和谐租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做到房屋租赁情况明、底数清、控得住、管得严、服务好。各地要按照考核试点的要求做好计划、方案、自查、整改等工作,确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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