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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化工作到“十一五”末期,实现全省民爆器材行业管理网络化,积极探索民爆器材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形式,拓宽信息系统服务功能。

  五、“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行业法规体系

  依法加强行业管理,确保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相关制度。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民爆行业发展政策,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及我省实际情况,重新制定行业内有关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要深入贯彻执行国防科工委有关行政规章,严格规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明确两个主体,即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今后要重点落实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属地监管责任,要明确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所在地市、县两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责。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民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民爆企业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民爆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不断规范民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控制,提高民爆企业质量管理保证能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80%的民爆生产企业质量体系通过ISO9001∶2000认证,使民爆企业质量管理与国际接轨。

  (四)加大企业结构布局调整力度

  实施行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统筹规划,提高行业准入标准,以龙头企业为骨干,推进企业重组整合,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提高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产销用一体化进程

  加速民爆企业重组整合,严格按计划目标实施,保证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以资产为纽带,促进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之间的横向整合,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促进生产企业与销售企业之间、销售企业与使用单位之间的纵向联合;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向爆破服务的延伸,实行一体化经营服务模式。推广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等现代物流方式。实现服务、贮存、运输、供应网点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力争在“十一五”末期实现全省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一体化,形成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促进有充分竞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网络快捷、全方位、全时段的服务。

  (六)优化产品结构

  1.工业炸药。加快无梯炸药的发展速度,重点开发高威力、高稳定性的乳化炸药和性能优良的无梯炸药及其外延性制品。开发中继起爆具、矿岩破碎具等新产品,利旧利废,减少环境污染。向高性能、高安全性、高可靠性、低污染、原材料来源丰富、低成本、多品种、系列化方向发展,提高储存期限。重点发展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多孔粒状油炸药、乳化铵油炸药、改性铵油炸药和膨化硝铵炸药。同时要积极推广应用现场混装炸药技术,在大型矿山及工程建设中积极采用炸药现场混装作业方式。不断开发生产安全性的煤矿许用炸药,为煤矿安全生产提高安全可靠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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