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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作普查调研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作普查调研的通知
(豫建建〔2007〕144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即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建设部、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五部委将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普查调研。根据五部委文件《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工作普查调研的通知》(建市〔2007〕24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普查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调研的目的

  十五年来,有形建筑市场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有形建筑市场正处在发展和完善的关键时期,这次普查调研的目的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政策建议,进一步推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拓展服务领域,为市场各方主体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普查调研组织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自行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书面调研材料,连同相关调查表上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各省辖市有形建筑市场工作情况由各市建委(建设局)负责统一汇总。

  三、普查调研具体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普查调研的重要性,认真听取市场主体的建议,分析研究当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拓展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措施和建议,扎实做好普查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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