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从健全制度入手,从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和改进监察手段,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促使城乡规划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2、扩大规划督察员制度试点范围,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规划督察员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巡查力度,规范督察行为,将规划督察员制度由6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大到13个地级市,逐步加强和完善对设市城市的监督管理。有条件的市州也要下派规划督察员,加强对所属县(市)规划工作的监督指导。
3、加强区域规划的实施,建立区域协调机制。
以实施《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湘西地区城镇体系规划》和《长株潭都市区建设管治规划》为切入点,加强区域规划实施的立法工作,解决目前无法可依的状况;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规划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规划和管理之间的矛盾;建立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制度,完善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一书两证”管理办法;围绕重点建设、重点区域,积极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三)着力发展,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1、采取措施,加快新一轮村镇规划修编。
各市州规划局、建设局要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并加强督促检查。
2、规划引导,落实抓好“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落实引进国家开行资金,推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的编制步伐。2007年所有县市必须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我厅组织审查批复的达到50%以上。全省完成3000个建制村的村庄建设规划(详表附后)。组织评定一批样板规划在全省宣传推广。
3、以城带乡,落实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试点。
继续抓好韶山市、长沙县、冷水江市等三个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试点,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使城市基础设施延伸到农村,城市福利政策延伸到农村,城市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规划管理延伸到农村。
4、项目带动,落实抓好村庄整治工作。
紧紧抓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这个重点,落实项目资金,完成现有14个示范村和有关试点村庄的整治工作,使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居住环境明显好转。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