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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6)文明用语要规范,日常用语要张贴在服务大厅适当位置。

  7、适当配备桌椅、笔、纸、花镜等方便办事群众。

  8、在服务大厅设置资料台,为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9、服务大厅卫生要保持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不准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盆景、花草等,实现绿化美化服务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职业服务向情感服务、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的转变,进一步增强为民爱民的意识。

  1、要建立教育和培训的长效机制,坚持每月半天教育、一天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窗口服务大厅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一切为群众服务的思想,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拖拉、扯皮、刁难,遵守规定和承诺的时限。

  3、积极探索和推行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创突出工作业绩,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三)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主动查找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的思想作风建设。

  1、在服务窗口大厅明显位置设置两个“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号码。一个意见箱由局纪检监察室管理;一个“意见箱”由本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可以直接监督和投诉。

  2、聘请人大、政协、纪检和有关局委办的相关人员为我局窗口单位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在不同层面、不同行业,邀请一些离退休人员为信息员,随时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积极主动地改进工作。

  4、在包头日报上刊登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群众对我局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5、积极开展“双争”活动,即争当优质服务窗口和争当优秀服务工作人员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在全局通报表扬。各服务大厅要标示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工作人员。

  6、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行政不作为而造成一定影响甚至造成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定要认真追究,严肃处理。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第一次在本科室做检查,责令科室负责人找其谈话;第二次在本单位做检查,单位主要领导找其谈话;第三次责令其下岗培训,三个月后经局纪检监察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屡教不改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损害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坚决从服务岗位上撤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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