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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包劳社纪字[2007]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07年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围绕“推进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展开。一季度在局属单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了好头,奠定了基础。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需要我们下大力努力整改。今年我局被全市列为政风行风建设重点评议单位,但我们距方便服务群众,优化服务环境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形势非常严峻,为此局党委决定二季度要加大整改问题的力度,切实在我市树立起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确保市里对我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评议工作圆满完成。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全面加强我局劳动保障经办服务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要努力改善服务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服务窗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统一工作规则,办事流程、服务行为和纪律要求,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1、合理设置办事窗口,保证办理各种劳动和社会保障事项方便、快捷。

  2、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办理事项手续简单明确。

  3、设置办事政策公告板,及时公告最新政策规定。

  4、建立领导值班台和大厅值班长制度,加强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方便群众咨询。

  5、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服务承诺要公开,并制成板块上墙。

  6、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标志、文明用语、行为举止要统一规范。

  (1)着装要整洁,有条件的要统一服装样式、颜色。

  (2)办事服务大厅实行全员上岗,挂牌服务。

  (3)按时上下班,集中精力办理业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违章操作。

  (4)注意良好仪表形象,面对办事群众不准袖手、插手、背手,不准披衣、敞怀、卷裤腿。

  (5)注意良好职业形象,男同志不准留长发怪发,女同志工作时间不准戴夸张首饰、不准浓装艳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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