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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

  第 三  人:名称            住址                   。
  受托代理人 :名称            住址                   。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  年  月  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
  申请人称,                                  。
  被申请人称,                                 。
  经查,                                    。
  本机关认为: (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                         。
  (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写明: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写明:本决定为最终裁决,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履行。)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十三)

责令履行通知书
[  ]  号

(被责令履行的机关):
  (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  号),并于   年   月  日送达你机关,你机关至今仍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你机关于  年  月  日前履行该行政复议决定,并将履行结果书面报告本机关。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抄送:(申请人)

  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十四)

  行政复议文书

  送达回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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