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2006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函[2006]88号)。
26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升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接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函[2004]160号)。
269、《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加工装配出口征免工商统一税问题的通知》(豫税发[1992]170号)。
270、《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出口企业出口高税率、贵重产品准予退税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税函发[1992]286号)。
271、《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库存货物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税发[1994]7号)。
272、《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税函发[1994]40号)。
273、《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税发[1994]54号)。
27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4]70号)。
27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生产销售国际中标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4]80号)。
27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5]169号)。
27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289号)。
27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5]39号)。
27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等取消退免税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043号)。
28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对照表》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236号)。
28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品试行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6]245号)。
28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出口退税审核加强出口货物税收函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明传[1996]056号)。
28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1号)。
28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152号)。
28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后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134号)。
28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淀粉使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219号)。
28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未取得法定的退(免)税凭证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277号)。
28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308号)。
28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桐油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266号)。
29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桉树木片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286号)。
29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148号)。
29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181号)。
29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疆棉”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056号)。
29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086号)。
29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187号)。
29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明电[1998]017号)。
29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明传[1998]024号)。
29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221号)。
29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食糖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210号)。
30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铝、锌、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267号)。
30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船舶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315号)。
30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生产中标货物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344号)。
30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齐鲁、扬子公司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359号)。
30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货物税收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226号)。
30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55号)。
30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347号)。
30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电轻工等十二类调高出口退税率产品具体商品码及名称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257号)。
30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50号)。
30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销售出口货物开具税收缴款书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119号)。
31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40号)。
31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购买中国产物品有关退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8号)。
31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331号)。
31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明传[1999]15号)。
31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审批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办法有关情况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明传[1999]31号)。
31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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