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确权工作机构
本次统一确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成立市级机关房屋和土地统一确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黄奇帆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王庆
成 员: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沈晓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封毅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蒙毅
市规划局副局长 扈万泰
市建委副主任 丛钢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刘万发
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副队长 周崇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局,刘万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河柱、龚晓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赵邦锋;联系电话:63898669,13108980493)。
市机关事务局房屋管理处作为具体负责市级机关房屋和土地产权管理的机构,系房屋的产权人及土地的使用权人,统一持有各市级机关房屋和土地的《房地产权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按照“手续从简、时间从快、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强统一确权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对本次统一确权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核实房屋建设项目审批等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统一确权工作经费,审核减免有关非经营性收费及税费;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核实房屋和土地权属现状,协调解决权属纠纷,指导、督促有关国土、房管部门和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权证;市规划局负责完善涉及统一确权的有关规划手续;市建委负责牵头完善或督促相关区县(自治县)建委完善涉及统一确权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武警重庆市消防总队负责完善涉及统一确权的消防验收等手续;市机关事务局负责统一确权工作的具体事务,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统一办理《房地产权证》。
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作为本单位统一确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纳入统一确权的房屋和土地资产的完整性和权属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统一确权具体工作,严格按照确权时间安排,积极配合确权工作办公室做好权属设定登记及转移变更登记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