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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宜宾市环境保护督查会会风情况通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宜宾市环境保护督查会会风情况通报
(宜府办函〔2007〕1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重点企业:
  中办、国办联合督查组即将来我市开展环保督查复核工作。8月3日,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专题部署加强环保督查有关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会议会风情况通报如下:
  一、为更好地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会议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会,各区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参会,各企业均要求主要领导参会。
  但据统计,7个市级部门中有3个部门未按要求派领导参会。10个区县政府分管副区县长均按要求参会。10个区县环保局中,有2个县环保局是副局长参会,其余8个区县均按要求参会。46个企业中,有27个企业未按要求参加会议,其中有17个企业是副总经理参会,4个企业是副总经理以下人员参会,6个企业未参加会议。以上单位、企业均未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未按要求派员参会的原因。
  二、市级部门安排科长参会的单位有3个: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规建局。
  三、区县环保局副局长参会的单位有2个:高县环保局、南溪县环保局。
  四、未参加会议的企业有6个:宏远纸业公司、昌宏纸业公司、高洲酒业公司、高县华盛纸业公司、金鑫水泥公司、恒昌建材公司。
  五、对未按通知参会的单位分别提出如下要求:
  责成高县、南溪县政府办公室将本县环保局未按通知要求参会的原因,于8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责成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规建局将本单位未按通知要求参会的原因,于8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
  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中办、国办联合督查组来我市进行环保督查迎检的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在中办、国办复核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影响全省、全市接受复核检查结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采取“一票否决”、区域限批等措施。

  二OO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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