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广泛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符合实际、职责明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工作的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条件的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承担本区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任务。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工作。要加强应急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的装备,强化队伍训练,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制订落实补助、保险、工伤、抚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解决应急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要加强教育,严明纪律,使应急救援队伍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4.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乡村要指定一批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村办公场所、老年活动中心等作为应急避难场所;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乡村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要加强抗御本乡村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建设,提高自身防灾抗灾能力;要加强公用卫生设备和设施建设,防止农村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特别是“城中村”、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等高风险地区,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要重点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和实施,从根本上改善社区防火条件;通信、供气、供水、供电、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终端与县(市)应急指挥平台联网。有条件的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及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同时要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5.做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科普宣教工作。社区和乡村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和平台,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各县(市)、乡(镇)要组织人员编制防灾应急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州及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专栏,充实内容,搞好应急管理、普及公众防灾应急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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