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的通知
(甘卫妇社发〔2006〕293号)
兰州、天水、平凉、庆阳、定西、白银、陇南、武威、张掖、临夏、甘南、金昌市(州)卫生局,省妇幼保健院:
现将《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0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项技术规范
由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通过6年的实施,对于提高全省尤其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卫生部研究制定了“降消”项目《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管理方案》、《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和《乡卫生院产科标准》等5个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请各地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运用好这些项目工作标准和措施。
二、抓紧落实项目工作经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下发的《2005年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甘肃省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甘财社〔2006〕31号)的通知,各县卫生局要尽快与财政部门衔接落实本项目下达的经费,县妇幼保健站要具体落实贫困救助资金的实施,设立“降消项目”贫困救助资金专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要认真做好项目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切实抓好乡、村孕产妇急救能力建设、业务技术指导和产科业务人员、妇幼专干等人员的业务理论和操作技术培训,加强县级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督促完成驻县专家蹲点和市、县两级项目督导工作。项目县卫生局要认真研究解决好乡与乡、县与县之间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的补助和发放秩序,认真测算救助比例和人数,做到合理救助,应补尽补,保证孕产妇就近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