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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尔自治区财政厅等关于加快自治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二、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建筑业企业整体素质

  (三)加快建筑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按照“总承包企业做强,专业承包企业做精,劳务分包企业做专”的原则,加快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协调发展的工程承包体系。鼓励总承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管理先进、技术含量高、跨行业和专业经营的总承包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中小型建筑企业向专业承包企业方向发展,增强专、精、特、新技术储备,发挥管理特色,进一步提高与总承包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大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大中型骨干建筑企业实现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将分离后的作业层改制组建为劳务公司;支持小型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整体转型为劳务分包企业。

  (四)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以工艺为主导的专业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要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鼓励大型设计、施工企业通过相互参股、兼并等方式实现强强联合,发展一批资金雄厚、技术先进,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试车考核等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能力的综合型工程公司。鼓励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企业,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自主选择施工等分包商,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

  (五)积极发展工程咨询服务体系。结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标准调整,大力支持有能力的企业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培育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注册执业制度,提高注册执业人员的素质。坚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倡对重要建设项目开展第三方设计咨询,切实优化建设方案。鼓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业务,提高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

  (六)加快勘察设计行业结构调整。深化自治区勘察设计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培育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鼓励勘察设计企业拓展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和后期项目管理等业务,扩大市场份额;鼓励符合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与大中型施工企业重组,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结合与发展,发挥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优势。鼓励发展由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牵头的专业设计事务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勘察设计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建筑个性化发展,繁荣建筑设计创作,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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