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甘人发〔2006〕24号)
各市(州)人事、卫生、教育、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我省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我省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
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我省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全省人民健康事业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省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全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围绕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创新培养机制,改革评价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完善分配制度,积极组织引导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社区服务,逐步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卫生管理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创新培养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培养社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要构建继续教育体系。各市(州)、县(区)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措施和实施办法,加强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争取五年内在全省分别建设3-5个国家级、10-15个省级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到2010年实现对现有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转岗培训。省市县三级卫生医疗单位,要主动承担社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任务,一方面要无偿提供社区人才进修培养的条件;另一方面要每年分批派出专业技术骨干到社区服务3个月以上,各级卫生部门应按照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进行考核。
要加强大中专院校全科医学培养工作。省内各有关高校和卫生学校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鼓励高水平师资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参与社区卫生人才培训。同时,组织毕业生到卫生服务机构见习、实习,及时为社区输送急需的毕业生人才。
三、推行聘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