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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港口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1.严格控制引航管理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数量,认真落实编制计划,做到精简效能,避免机构臃肿。
  2.根据交通部交水发〔2005〕483号文件规定,保持引航员待遇的相对稳定。改革后,引航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核定,并作为档案工资进行封存管理。引航员实行竞聘上岗,实际收入要与引航数量、质量、风险程度挂钩,建立科学合理的引航员薪酬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引航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坚持引航服务的公正性,为企业提供公平的引航服务。
  2007年3月31日零时起,引航机构按照新的管理体制正式开展工作。引航站须公正合理地安排引航计划、提供引航服务。通过向社会公开引航调度计划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对引航工作的监督,努力为各方提供公正、公平的引航服务,使引航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好、安全更有保障。
  五、改革过渡时期的工作
  (一)市政府成立引航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的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侯成君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国资办、人事局、编办、劳动保障局、审计局、港航局、日照海事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劳动人事组、业务管理组、资产财务审计组三个工作组,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1.劳动人事组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港航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引航公司、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工作任务:改革过渡期内,完成原引航公司人员调查核定和引航站职责、人员编制方案;制定引航站人员交接方案,完成引航人员交接工作;核定引航站人员的工资待遇,制定保障办法。
  2.业务管理组
  牵头单位:市港航局
  责任单位:市港航局、日照海事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引航公司、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工作任务:改革过渡期内,完成由市港航管理局监印的引航业务单据印制工作;编排引航工作流程;建立引航工作内外协调网络;编制引航工作信息、统计报表;制定引航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资产财务审计组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审计局、市港航局、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引航公司、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工作任务:改革过渡期内,完成引航资产、财务的清查和审计工作;制定引航资产、财务交接方案;完成引航资产、财务的交接工作;制定引航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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